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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关于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17 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肃纪律,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强化警示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绥化市西湖公园服务中心车队队长葛金喜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葛金喜使用公务加油卡购买香烟等非油商品29次,为私家车加油6次,共计支出资金5659元。2021年6月,葛金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还。

二、肇东市东发办事处司法所所长孙志学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1月,孙志学在协助办理李某等人征地补偿信访问题中,分别于2020年春节前、端午节前,收受李某赠送的礼金共计4000元。2021年1月,孙志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三、兰西县北安乡政府二级主任科员张洪刚违规操办孙子满月酒问题。2020年9月26日,张洪刚以孙子满月为由,在兰西县某小区商服内违规收受同事、同学等礼金共计1.14万元。2021年7月,张洪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还。

四、青冈县德胜镇武装部长华玉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8月,华玉光在征兵工作中,收受应征入伍的新兵程某中华牌香烟1条,收受新兵王某礼金1000元。2021年4月,华玉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及香烟折价款已退还。

以上4起典型问题,均发生在十九大之后,说明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形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视而不见,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节点,针对节日期间和重要节点易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特别是通过快递收礼品、微信收红包、分批异地操办、单位食堂“关门吃”、粘着老板“偷着吃”等隐形变异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重拳惩治,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以儆效尤,确保节日风清气正,以扎实纠治“四风”成效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