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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严明“端午节”假日期间 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23-06-20 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

端午将至,为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坚决做到“八个严禁”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廉洁自律,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以及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违规吃喝、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福利或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商业预付卡、高档烟酒等节礼;严禁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将探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踏青游玩;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二、加强教育预防,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的铁规矩、硬杠杠,坚决扛起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一贯到底,以钉钉子精神整治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坚持教育在先、防范在前,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典型案例。督促各级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当好带头人、守好主阵地,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层层传导廉洁过节责任压力。要切实加强节前教育,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重申纪律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明纪律要求,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不良习俗和奢靡之风,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严肃监督执纪深入纠治“四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端午关键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释放查纠“四风”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政治自觉,把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尺,精准把握作风建设地域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严肃纠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吃喝、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化平台监督作用、依托大数据开展监督,综合运用约谈提醒、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检等方式,切实增强工作实效。要综合利用信、访、网、电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密切关注舆论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对“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既要严肃查处“四风”背后的利益交换、请托牟利等腐败问题,也要深挖细查腐败案件中的“四风”问题。对落实廉洁过节工作部署不力、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倒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455-12388,或登录网址: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suihua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