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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纪委监委 关于加强2023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 廉洁自律工作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3-09-20 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锲而不舍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绥化市纪委监委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带头廉洁自律的表率。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和有价证券以及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违规吃喝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借节日之机以请客送礼等形式或以公款搞迎来送往、互相走访;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福利;严禁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将探亲访友、出行游玩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严抓严管,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要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学习传达省市有关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求利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层层传导压力,及时把廉洁过节纪律要求落实到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督促其严格执行纪律要求。各级一把手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树立廉洁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密切关注舆论舆情。强化监督检查,突出问题导向,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持续释放查纠四风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创新监督方式,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监督,综合运用廉政谈话、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严查快处,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455-12388,或登录网址: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suihua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