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 廉洁自律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5-12-31 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元旦、春节更是全年首个重要节点。为巩固深化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全力营造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以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为先导,紧扣节日节点特点,深植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根基,严明纪律规矩底线,厚植优良家风沃土,坚持教育引导与警示震慑一体推进。各级“一把手”要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严守节日规矩、弘扬勤俭之风,既以自身正为干部树榜样,又以严管理对下属见真章,管好班子、带强队伍,确保责任闭环落实、不留盲区;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聚焦分管领域节日廉洁风险点,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主动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防范“节日病”滋生蔓延。

二、严明纪律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廉洁防线,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券、名贵特产等礼品礼金,杜绝快递物流、电子红包、虚拟货币等隐形变异手段搞利益输送的行为;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节礼、突击花钱或巧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或在单位食堂、私人会所、农家乐等隐蔽场所违规聚餐;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等活动,不得转嫁相关个人费用;严禁公款旅游,或借调研、培训等名义变相组织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或采取分批次、多地点等“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组织或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随意派任务、要材料,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加重基层负担;严禁节日期间值班脱岗、工作懈怠,在民生保障、安全生产、帮扶救助等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

三、加大监督力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紧盯元旦、春节重要节点,从严从实强化监督执纪。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节日期间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问题,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对节日期间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政策执行“一刀切”层层加码、督查检查考核过频过滥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顽疾,严抓严管、严查严处;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始终高悬纠治“四风”监督利剑,让节日“禁令”成为遏制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铜墙铁壁。同时,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盯养老、医疗、就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冰雪旅游等重点领域,严肃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等突出问题,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见效、群众可感可及。

电话举报:拨打0455—12388举报电话,按照语音提示,反映相关问题。

来信举报:将举报材料以信件形式邮寄至绥化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地址:绥化市北林区科研北路36号,邮编:152000。

网络举报:登录绥化市纪委监委网站举报平台,反映问题。

来访请到:绥化市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中共绥化市纪委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