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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

2021年12月在绥化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绥化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于立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宪法和国家监察法规定,我代表市监察委员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市监委成立以来,在市委和省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监督下,认真履行监察专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背后的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义、为政不廉等问题,持续加大查处整治力度,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推动基层新风正气加快形成,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工作基本情况

       坚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推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为抓手,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取得阶段性成效。2018年以来,全市共查处群众反映强烈问题8008个,处理8691人,违法问题当年发生率由2018年的21.56%下降到目前的17.85%。

       (一)整治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是一项极其重大、极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市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和省纪委监委相关部署,2018年在全市启动为期三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期间根据脱贫攻坚形势任务变化,又同步开展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脱贫攻坚成效和国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等工作,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353个,处理1422人,通报扶贫领域典型问题107批次349个,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为建设平安绥化提供保障。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相结合,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整治。市监委集中力量对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严肃查处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绥化市范玉案件、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安达市范光军案件和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庆安县谷春风案件、望奎县宋河案件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监察机关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514件,查处513人,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中央督导组移交问题线索全部办结。通过三年来的查处和整治,铲除了一批涉黑涉恶警伞、官伞,净化了政法队伍,推动了全市政治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环境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推动解决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近年来,我市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居高不下,群众反映强烈。2018年,市监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督促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全市监察机关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及亲属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等问题82个,公开通报典型案件16起,省委巡视组交办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今年4月,又部署开展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回迁难、办证难、讨薪难等问题。加大对房地产信访问题背后公职人员违法问题查处力度,立案11件,处理24人,房地产领域乱象弊病得到有效治理。

       (四)督促解决社保低保领域突出问题,促进政策公正落实。社保和低保问题,是关乎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20年以来,市监委聚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市人社局核查疑点信息,追缴涉及死亡冒领和重复领取养老金;督促市民政局清退违规领取低保金人员。全市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冒领死亡人员养老保险金、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问题714个,处理780人,坚决斩断与民争利、伸向群众“活命钱”的黑手,确保广大群众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五)整治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保障学生及家长利益。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2018年以来,市监委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强力推进教育行业突出问题深入治理。组织开展中小学“学生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立案60件,处理193人。督促教育部门落实全市教育“四零”服务承诺和国家“双减”政策,开展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滥订教辅资料等问题专项监督,查处问题120个,处理170人,追究责任领导31人。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排查校外培训机构,在市政府网站公布黑名单,取缔关停校外培训机构。全市中小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校外培训机构逐步规范并科学转型。

       (六)纠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不仅破坏行业风气,更加重群众就医负担。2018年以来,市监委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生收受红包、医疗购销中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等问题,联合卫生健康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成立督导组就收红包问题深入各县(市、区)医院进行明察暗访,召开患者家属座谈会,对医务人员代表开展行风测评,约谈公立医院院长,组织全市医疗机构签订承诺书。2021年9月,启动了强化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聚焦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基建工程等关键环节,加大查处力度,目前已立案28件,处理69人。2018年以来,全市监察机关查处医疗领域违规违法人员562人,有效治理医疗行业乱象,切实提升群众医疗服务满意度。

       (七)深入治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秩序。市监委把整治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集中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农村“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在全市共清查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和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等问题3万余个,已整改问题21349个。2018年以来,全市监察机关共查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违规违法1588人。在全市开展“清廉农村”建设,进一步整治农村基层突出问题,督促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机制。

       除了上述重点工作之外,我们还深入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组织全市监察干部深入一线,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609个,处理802人,通报曝光221人,问责党组织8个,在疫情大考中努力答好监督“答卷”。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两牛一猪”项目扶持资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针对省委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反馈的冬季供暖、物业管理、行政审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医生收红包、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等6方面民生领域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均取得较好成效。我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再小也不放过,哪里有问题反映、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就是要通过一点一滴的工作,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工作中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从问题本身看,一些公职人员宗旨意识淡薄,存在官本位思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存量较大,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房地产、教育、医疗等领域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从工作情况看,督促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还不到位,针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不够大,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还不健全;有的县级监察机关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统筹不够,各专项整治监督成效不均衡。对于这些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研究解决措施,持续深入治理。

       二、主要体会

       市监委成立以来,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方面持续发力,取得一定成效,总体有以下五方面体会: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是树牢宗旨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我们党始终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到哪里、党中央和省市委惠民政策部署到哪里,监察监督就重点跟进到哪里,保障政令畅通、政策落实。

       (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坚持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特别是要立足监察职能,注重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小切口”解决“大民生”,让群众感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三)必须坚持依规依法。依规依法开展工作是监察机关的安身立命之本。要把依规依法作为监委履职的根本标尺,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真分析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成因、性质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稳慎适用政策法律,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关键在于我们的工作要符合群众意愿。必须突出精准思维,畅通举报渠道,多倾听群众诉求,坚持群众反映什么、反对什么,我们就对症下药研究措施去坚决整治和纠正什么,实现精准定位和靶向监督。

       (五)必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目标,把正风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形成有效查处震慑的同时,推进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加强警示教育,促进公职人员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将有力推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市监委将一以贯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眼全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深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用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一)坚持在省纪委监委、市委领导下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推进工作。聚焦市委中心工作,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依规依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加强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反映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二)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从政治上把握好、领会好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重大意义,把整治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各县(市、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维护群众利益的政治责任,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全程跟踪督导检查,保障整治有力有效。不断健全完善监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与整治同频共振,确保群众难事有人管、利益有人护。

       (三)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信访举报集中、监督执法中常见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脱贫攻坚过渡期专项监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法问责,深入推进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抓好粮食购销领域、医疗领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专项监督,加强对“十四五”规划中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四)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严惩腐败、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相结合,把查处个案向解决共性问题拓展,从局部治理向全域治理拓展,从惩治极少数向教育大多数拓展,整体增强治理效能。深入分析违规违法案件规律,查找管理盲区、制度漏洞,提出监察建议,规范权力运行。注重用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五)提升监察干部专业化水平。坚决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职于行,不断提高全市监察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加大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培训力度,充实专业化人员特别是基层力量,着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从实加强对监察干部的监督约束,确保忠诚履职、不辱使命,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监察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监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市委和省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担当作为、开拓进取,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取得更大成果,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