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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5-20 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市纪委(监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市纪委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市委和省纪委的双重领导;市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市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法行使监察权,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督促全市各级党的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责任。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4.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5.检查和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6.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7.受理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控告、检举;受理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机关给予处置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等。

8.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清廉用权。

9.对全市各级纪委、监委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10.调查全市党的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研究监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向有关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全市有关监察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11.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12.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13.领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县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市直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任免;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4.承办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市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纪检委监委内设22个职能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十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

单位编制243人。实有178人,其中在职147人,离休1人,退休30人。

 

三、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2019年纳入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机关及2个直属单位,明细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备 注

1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

2

中共绥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行政

3

绥化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服务中心

事业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收支总预算2371.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1.9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1.9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748.36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经费调整,二是办案量增大。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详见附件1)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 2019 年收入总预算2371.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1.92万元,占100%。(详见附件2)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支出预算237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1.37万元,占总预算87.33%;项目支出300.55万元,占总预算12.67%。(详见附件3)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6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65.9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5.92万元。比2018年增加742.36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经费调整,二是办案量增大。(详见附件4)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5.92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数增加了742.36万元。具体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预算数为2365.9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742.36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及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及项目经费增加。

(详见附件5)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365.92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811.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4.71万元、津贴补贴636.62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14.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3.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3万元、住房公积金144.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244.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38.25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7.2万元、取暖费19.56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万元、劳务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40万元、其他交通费135.0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4.95 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支出12.23万元、生活补助2.42万元、奖励金0.30万元。

4、项目支出294.55万元。(详见附件6)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5.92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1757.9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1356.0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57.51万元、住房公积金144.43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 436.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322.24万元、会议费68.4万元、培训费22万元、业务委托费1万、公务运行维护费22.00万、维修(护)费1万。

3、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56.3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36万元。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5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 2.72万元、离退休费 12.23万元。(详见附件7)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详见附件8)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详见附件9)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详见附件10)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 年预算数为24.4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 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详见附件11)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设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22.89万元,比上年增加41.62万元,增长18.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及交通费增加。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通知》要求,依据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结合我委实际,2019年政府采购资金安排17.62万元,其中:货物类13.62万元;服务类4万元。较上年减少7.28万元,主要是采购项目减少。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月,本部门共有办公用房5404.49平方米,用于执法执勤的车辆11台。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涉及预算绩效评价资金294.55万元,其中经费保障项目5个,涉及资金294.55万元。较上年增长169.75万元,主要是办案专项经费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反应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项):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期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