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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23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5-01-03 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纪委(监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市纪委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市委和省纪委的双重领导;市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市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 1 -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述;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市、区)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动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度、修改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

  (八)开展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承担反腐败国际追- 2 -逃追赃和防逃的具体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责任人提名、考察等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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